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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
1、当事人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他人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一般是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 2、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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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有个时效问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的规定,应自受伤之日起30日内,由用人单位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或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的,由你本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有了工伤认定,你就可以要求享受工伤待遇了。如果你超过一年没有申请工伤认定的话,就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时效,不能再要求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如因当事人的行为致使交通事故无法认定责任,就要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进行推定。 1、当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2、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的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各方均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均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的责任无法认定,应当负对等责任,但机动车辆与非机动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辆的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辆、行人一方应当负次要责任。
工伤认定不确定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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