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转移办法》的主要内容。《转移办法》规定,参保人无论是城镇职工还是农民工流动就业时,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可以按规定转移...
实施全国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1、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10%左右 2、参保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跨省转...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流动的,只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档案,不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参保人员在本省跨统筹范围流动的,应当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档案和储存额,各地对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不得设置限制条件。省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保障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续接的具体办法。参保人员跨省流动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档案和储存额的转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城市养老保险转移程序: 1、提交所需材料,对乡镇(街道)公共服务站经办人员进行审核汇总; 2、保险经办机构转入个人账户处理岗位; 三、保险经办机构对缴纳岗位进行复合转入; 四、保险经办机构将资料存档岗位归档备案。
保险关系转移有三种情况。一是转移,二是转移,三是本区县内转移。一,迁出保险对象因户口迁居外区县,要求转移保险关系的,应持有关证明材料到乡(镇)社保所办理迁出手续。相关材料应包括迁移申请表、户口迁移证明等。乡(镇)社会保险所检查后,应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向区县级管理机构提交申请人的收费证明书、户籍转移证明书、申请书和收费记录卡。区县级管理机构在收到上述材料后,要确认其转移资格,进而对缴费记录卡进行核实,并向迁入区县发要求转入保险对象的函件。待迁入区县复函同意办理转移手续后,要及时将转移者的保险金本息,按规定的计算标准进行核算,转入迁入的区县级农保管理机构。转移者的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及缴费记录卡也要随之转到保险对象将迁入的缴费单位。二,迁入在收到迁出区县要求转移的函件后,迁入区县的管理机构要及时复函。对方保险费转移后,与会计部门审查保险费,确认无误后,向转移到区县的农保机构提交会计部门和区县级管理机构分别审查的保险费收据。转入者的收费记录卡和收费证必须审查,收费必须一致。三,区县内转移除了缴费单位变更以外,其他保险关系不做变更。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2人已浏览
174人已浏览
334人已浏览
1,45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