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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廉租房所需文件: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定期抚恤金领取证》或...
廉租房不是申请就有,首先需要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递交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然后就是审核期(两次审核三十日左右),审核通过会张榜公布进入第一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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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二、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的规定,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三、申请廉租房需要的条件: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
申请要求 (一)具有滕州市非乡下户口且事实上寓居5年以上; (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低保家庭,或是家庭人均年收入是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下(含60%)的家庭; (三)无自有产权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 (四)家庭人员之间有相互法定的赡养、扶养和抚养关系。符合以上要求的离婚三年以上或丧偶家庭,能够作为家庭单元申请。申请人不具有完全民事做法本领或完全丧失生活自理本领的单人家庭,不予实物配租。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须由申请人本人解决廉租住房保障相关手续,不得委托他人代为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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