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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什么是遗赠扶养协议?《继承法》第3l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
1、遗赠人须有遗嘱能力; 2、遗赠人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遗赠人的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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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扶养协议的签订条件是遗赠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财产并需要他人扶养;而扶养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能扶养他人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或组织。并且协议内容真实合法的,就能签订该协议。《遗赠扶养协议公证细则》第二条规定,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为明确相互间遗赠和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所订立的协议。第四条规定,遗赠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一定的可遗赠的财产、并需要他人扶养的公民。第五条规定,扶养人必须是遗赠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组织,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履行扶养义务。
在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扶养主体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体组织。 被扶养人可以与公民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也可以与集体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2、内容应明确具体写出遗赠扶养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 (1)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应将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赠送给扶养人。 (2)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3、遗赠内容应写明遗赠财产的名称、数量、处所,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4、扶养内容应写明提供扶养具体内容、办法和期限。
石家庄某区孙老汉年近七旬,老伴早逝,有一儿一女。现孙老汉年迈多病,需人照顾。女儿远嫁外地,对其照顾多有不便。儿子同意独自扶养老人,但要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将孙老汉所有的房子留给自己。女儿表示同意,自愿放弃房子的继承。 石家庄继承律师解答: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赠人与扶养人签订的,由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将自己的合法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于其死后转移给扶养人所有的协议。这里的“扶养人”指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公民或集体所有制组织。由于孙老汉的儿子是其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所以孙老汉与其儿子之间不能签订这种遗赠扶养协议。 另外,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义务。这种赡养义务是法定的,不允许附随任何条件,不可以通过协议免除,也不可以以放弃继承权或其他理由拒绝履行。因此,即使孙老汉一家签订了协议,也是无效的。律师建议孙老汉一家就如何分担赡养义务订立赡养协议,女儿离家较远,可由儿子承担主要赡养义务,但女儿也要尽一定的赡养义务。关于孙老汉的房子,可以由孙老汉通过遗嘱的形式决定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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