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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材料 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3、重庆社保补缴政策规定带上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 4、其他相关...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昨天发布消息,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将进一步完善,2015年1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将迎来8大变化,惠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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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到退休年龄的且经参保地社会保险局审核符合条件的下列单位和人员申请可以补缴: 1.申请补缴的应参保单位和职工; 2.申请补缴的个人参保人员; 3.因用人单位少报、瞒报、漏报职工工资、人员等,可按规定申请补缴。申请补缴人员要求年满16周岁;男性:未年满60周岁;女性:1996年1月1日前有视同缴费年限的,未年满50周岁;无视同缴费年限的,未年满55周岁。根据《重庆市关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渝人社发〔2013〕67号规定:2011年6月30日及以前已申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2011年7月1日及其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满5年时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办理退休手续,从完清缴费的次月起发给基本养老金。
一、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夫妻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现役军人可以在出具证明的团以上政治机关驻地婚姻登记处或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 2、双方应共同申请、共同领证,不能委托办理 3、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应齐全。 3、双方不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根据重庆社保问题新政,从本月16日起,乐山养老保险关系将实行自由转移接续。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只要还未领取养老金,都可灵活转移接续。申请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时,只需按转移接续当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体参保人员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已缴纳养老保险费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体参保人员应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差额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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