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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及其有关部门、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调解处理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矛盾纠纷。...
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为应对突发事件,可以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被征用的财产在使用完毕或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财产被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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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发生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应急预案立即启动应急响应,调集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应急措施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发展或者灾情蔓延,并立即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不能消除或者不能有效控制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的,应当在采取先期处置措施的同时,报请上一级人民政府组织处置。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部署予以处置。突发事件由上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组织处置的,事发地人民政府应当做好先期处置和协助善后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中央在鄂企业、省属企业应当根据当地人民政府要求,积极开展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发布相应级别的警报,决定并宣布有关地区进入预警期,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并向当地驻军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者相关地区的人民政府通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各级财政的预备费应当优先保证应对突发事件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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