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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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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根据合同的约定,预先付给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金额,以保证合同的履行,是作为债权担保而存在的。在合同中,只要约定了定金条款,如果一方违约都要承担与定金数额相等的损失。换句话说,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违约,即丧失定金的所有权,定金归收取定金的一方所有。如果收取定金的一方违约,则应双倍返还定金。这种以定金方式确保合同履行的方法称为定金罚则。在商品房销售中,定金罚则同样适用。 订金与定金仅一字之差,但在法律性质上却有天壤之别。订金不是一个规范的概念,在法律上具有一种预付款的性质,起不到担保债权的作用,合同若履行,订金只作为抵充房款,如果不履行也只能如数奉还,而不是双倍的返还。 在此,律师建议大家在买房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1、要谨慎对待定金,不要随便交定金或订金。要知道钱在自己兜里才是自己的,交出去的钱想要回来就不容易了。 隔行如隔山,如果真的需要签订合同交纳定金,一定要找专业的律师帮忙看看合同是否有不合理的地方。 3、在交定金或订金后,应该在合同中将定金或订金的性质做具体描述,注明返还条件,这样自己的利益才会得到保证,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定金是法律概念。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订金”则在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一般情形下视作预付款,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1.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最高不能超过主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二十。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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