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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刑事上诉案件,不开庭,书面审理案件最好提供辩护手续,辩护词...
刑事案件一般是在法庭辩论结束后把辩护词提交给法官的,辩护词的写法是: 1、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 2、前言交代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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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辩护的提前辩护价值 刑事案件辩护,一般的刑事律师都是在审判阶段向法院递交《辩护词》,进行无罪、罪轻的辩护。 我担任刑事辩护的经验教训体会是,只要有辩护的价值,无论哪个阶段,均可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辩护。 侦查阶段的辩护:比如:如果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的定罪定错了,无论是无罪还是定性的问题,为了改变公安机关的有罪或定性的错误,刑事律师可以在侦查阶段向侦查员递交《法律意见书》,建议侦查员充分考虑刑事案件的无罪或定性。将其犯罪和定性朝着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定罪量刑方向改变。 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如果公安机关不采纳侦查阶段的辩护,刑事律师还可以在检察阶段向检察机关递交《法律意见书》,争取检察机关在《起诉书》中将其改变。 这些提前辩护的价值,在于在审判阶段之前查明基本事实,有利于犯罪嫌疑人无罪或罪轻的局面。
(一)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 (二)前言。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 (三)辩护理由。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 (四)结尾。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 (五)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
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发表完公诉意见,被告人自行辩护后,辩护人再发表辩护意见,庭后整理后就是辩护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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