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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表诉讼权,一般是指当怠于通过诉讼追究公司机关成员责任或实现其他权利时,由具备法定资格的股东为了维护公司利益,并出于追究这些成员责任或实...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提起民事诉讼时,原告必须与事件有利害关系,股东代表诉讼是常见的民事诉讼,起诉人具有相应的股东资格,根据中国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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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代理诉讼一般是指公司在通过诉讼追究公司机关成员的责任或实现其他权利时,具有法定资格的股东为了维持公司的利益,追究这些成员的责任或实现这些权利的目的,根据法定手续代理公司的诉讼。为确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述义务后被追究,更有力地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股东代表诉讼程序有两种: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给公司带来损失时,股东代表公司诉讼程序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给公司带来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为了确保负责人真正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公司法》对股东代表诉讼作出了以下规定:(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股东通过监事会或监事提起诉讼。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称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天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要求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80天以上持续持股期间,股东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过期持股期间规定的合计持股公司的1%以上,是指2人以上的股东的合计。(2)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股东通过董事会或董事提起诉讼。监事执行公司职称时违法.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天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要求董事会或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股东直接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或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要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在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及时提起诉讼会使公司利益难以弥补的损失,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他人行为对公司造成损失时股东提起诉讼的程序公司董事.监事.非高级管理人员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对公司造成损失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天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通过监事会或监事.董事或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诉讼的具体程序是根据上述股东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造成损失的行为提起诉讼的程序进行的。
特别代表人是其对受托事务之处理,应为委托人进行一切必要的行为,其义务中即含有授权。特别代表人可以帮委托者实行各种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更改合同。诉讼代表人是指为了便于诉讼,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由人数众多,一般指十人以上的一方当事人推选出来,代表其利益实施诉讼行为的人。
一、代表诉讼权,一般是指当怠于通过诉讼追究公司机关成员责任或实现其他权利时,由具备法定资格的股东为了维护公司利益,并出于追究这些成员责任或实现这些权利之目的,依据法定程序代表公司提起诉讼的权利。二、具体体现如下: 1、依照《》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的股东、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具备资格股东的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具备资格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具备资格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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