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律师解答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是: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合伙人通常是以其资产进行...
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对于合伙人的资格能否被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七十八条:有限合伙人有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注册基金公司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身份证、个人简历1份及一寸照片2张。 2、股东出资人身份证明。 3、章程(合伙协议书)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 4、企业住所证明。 5、投资者注册资本(出资额。 6、《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7、公司章程。 8、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9、自然人身份证明等。
合伙人的债权人,是指合伙人个人在加盟合伙企业前所欠债务,或是在参与合伙企业经营的同时,从事其他经营或有关活动时所发生债务的债权人。而合伙人的债权人对合伙企业的债权是由于其与该合伙人的合伙企业交易或其他行为产生的。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交易关系。 合伙人的债权人在与合伙人的交易中是债权人,而在与合伙企业的交易中,他又是债务人,这两种交易互不关连,主体不同,性质各异,所以不得以一种交易中的债权抵销另一种交易中的债务,两者不能混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人已浏览
12人已浏览
8人已浏览
12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