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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本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五条违法行为之一,并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未确定成交供应商的,...
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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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方式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
1、概述政府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招标、竞争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2、公开招标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3、 邀请招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1)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4、竞争谈判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采用竞争谈判方式购买:(1)投标后供应商没有投标,没有合格目标,或者没有重新投标成立(2)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无法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3)投标所需的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的紧急需求(4)不能事先计算价格总额。5、单一来源采购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1)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那里采购(2)发生无法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那里采购(3)必须保证原采购项目的一致性和服务辅助要求,必须从原供应商那里继续采购,采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6、 询价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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