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办理条件流动人口离开所在地,到市办理居住登记后居住满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如下:1。窗口申请(携带相关材料到窗口申请,填写相关表格);2、受理(收集材料,受理申请);3、审批(审批材料);4、出具证明(领取...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申领,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务室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新莞人服务管理站办理。(二)办理居住证,需提交下述材料: 1、办证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明原件及复印件; 2、办证人在具有第二代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后取得的照相回执; 3、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回执; 4、在全省范围内非首次领取的,须出示补领、换领居住证工本费缴纳凭证。 5、提交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之一: (1)以合法稳定就业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提供工商营业、、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2)以合法稳定住所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明文件、或者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3)以连续就读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提供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三)填写《省居住证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四)领取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受理回执。
办理流程如下: 1、窗口申请(携带相关资料到窗口申请,填写相关表格); 2、受理(收取资料,受理申请); 3、审批(对资料进行核查审批工作); 4、出证办结(领取《省》)。条件:1、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的流动人员。
居住证处理:(一)申请居住证,应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务室或公安机关委托的新莞人服务管理所处理。(二)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交以下资料:1、证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证人在具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资格的照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照片后取得的照片收据3、流动人口处理居住登记收据4、全省范围内首次收到的,必须提供补充收据,交换居住证劳动费支付证明书。5、提交居住地址.就业.就业等证明资料之一:(1)以合法稳定就业为理由申请的,证明人必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使用者发行的劳动关系证明书或其他可以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资料等(2)以合法稳定住所为理由申请的,证明人必须提供住宅租赁合同.住宅所有权证明书.住宅所有权证明书.住宅购买合同或住宅租赁人.使用者学校发行的住宿证明书等(3)以连续就业为理由申请的,证明人必须提供学生证明书。(三)填写广东省居住证处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四)接受流动人口处理居住证收据。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21人已浏览
250人已浏览
9,441人已浏览
55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