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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在有些债务主体变更方面,即借款人是张三,用款人是李四,信用社为了保全资产,可能采取将贷款变在李四的名下,保证人怎么处理,如果信用社在变更...
1、担保合同作为借款合同的从合同,具有一定的依附性。 2、借款合同双方变更借款合同内容须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否则免除担保责任。变更贷款用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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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的法律责任,分为连带保证责任和一般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对主合同规定的全部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而一般保证人,只有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才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以保证范围为限承担保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1、担保合同作为借款合同的从合同,具有一定的依附性。 2、借款合同双方变更借款合同内容须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否则免除担保责任。变更贷款用途系对合同的重大变更,应当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但是,贷款用途没有变更的,担保责任不能免除。
1、担保人做担保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债权人在债务到期时,可以向担保人要求偿还债务。 2、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而连带保证人无此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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