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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的车辆被强制报废后,如果对强制报废的行为存在争议的,可以提出行政复议,但是一定不能驾驶报废汽车上路。法律明确规定了,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
当事人的车辆被强制报废后,如果对强制报废的行为存在争议的,可以提出行政复议,但是一定不能驾驶报废汽车上路。法律明确规定了,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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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被强制报废后,对强制报废有争议的,可以提出行政复议,但不得驾驶报废车辆上路。法律明确规定,驾驶符合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没收,强制报废。
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第二十八条规定,除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灭失的; (二)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三)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办理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的; (二)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被3篇案例引用 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因此,您应该想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后办理注销手续,或者直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办理注销登记。
报废年限规定如下:1、8年出租车(小微型);2、旅游、公路客车(大中型)15年;3、.20年非营运大中型汽车;4、12年微型卡车;5、重、中、轻型货车15年;6、半挂牵引车15年;7、非经营性小型、微型汽车无使用寿命。超过15年后,每年必须进行两次检查。检验不合格的,强制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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