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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2、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
过错责任原则是合同责任中的一般原则,其适用范围是较为广泛的。由于我国采取二无制归责任原则,因此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是有限的。过错责任原则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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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错责任原则范围: 所谓过错责任原则是指行为人的过错是侵权责任的必备条件的。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6条第1款重申过错责任原则是的基本,它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只要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不以过错为要件的,过错便是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的要件。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原则上适用过错责任 过错责任原则包含以下含义: 第一,它以行为人的过错作为责任的构成要件,行为人具有故意或者过失才可能承担侵权责任。 第二,它以行为人的过错程度作为确定责任形式、责任范围的依据。
责任险责任保险,适用于一切可能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与人身伤亡的各种单位、家庭或个人。具体而言,责任保险的适用范围,包括如下几部分:各种公众活动场所的所有者、经营管理者。如体育场、展览馆、影剧院、市政机关、城市各种公用设施等,均有可能导致公众的人身或财产损害,这些地方的所有者或经营管理者就负有相应的法定赔偿责任,从而需要、且可以通过责任保险的方式向保险公司转嫁风险。
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方式: 1、根据我国现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2、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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