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部队产假188天。对于部队的军人在生育期间可以享受产假,生育第一个孩子可以享受188天的产假,生育第二个孩子可以享受98天的产假。...
1、部队开离婚证明时间没有限制,军人离婚必须军人一方同意,双方可以直接到当初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建议委托律师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女职工产假待遇规定不少于90天的产假。这90天又分为: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两部分。所谓产前假15天,系指预产期前15天的休假。休产假不能提前或推后,若孕妇提前生产,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如果(只要有医院证明就可以向单位请病假,但病假期间不能享受产假待遇)。除了90天法定基本产假天数,由于一些特殊原因,女职工能享受增加天数的产假。难产、多胞胎的因素,有《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明文规定;但是,晚育、独生子女的因素,各地方的规定有所不同。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在广东省,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生育一胎但生的是多胞胎,不属于独生子女),增加产假35天。有些单位在女职工产假天数问题上自行制订标准,只要产假天数不短于现行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力度更强,应当予以认可。
对于生育假期,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明确规定: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另外,劳动部还下发了一份《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对女职工产假、产假期间待遇以及适用范围等问题更为详细的解释: 一、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二、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另外,在这些规定的基础上不同省市和地区对产假也有相关的规定。 正常产假90天;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计划生育假增加35天;晚育假增加15天;剖腹、Ⅲ度会阴破裂的难产假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男配偶看护假期10天。
根据规定,女职工的产假包括法定产假和地方奖励假。法定产假是国家规定的产假,一般为98天。《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生育前可休15天产假困难,生育增加15天产假的多胞胎,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女职工怀孕不到4个月流产的,怀孕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的产假。上述是国家规定的产假。关于奖励假期,各地规定的天数不一致。为了鼓励市民生育,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5年12月27日新修订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第25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儿童的夫妇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期的奖励和其他福利待遇。为了贯彻这项立法规定,全国各地通过修改地方法规规定延长产假奖励天数。新修订的《安徽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37条规定:符合本条例生育的夫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给予以下报酬。(一)妇女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二)男子享受10天护理假的夫妇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因此,安徽女职工产假一般为158天。另外,从现在各地的规定来看,女职工生育的报酬假期孩子和孩子而不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57人已浏览
1,410人已浏览
196人已浏览
65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