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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根据公司处置方案,如果方案中载明分公司注销的,应当在公司合并、分立前办理分公司注销登记。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做好公司合并分立登...
总公司撤销分公司程序如下: (一)注销(分)公司国、地税登记证 注销(分)公司国税、地税登记证所需资料: 1、国地税正副本; 2、本年度汇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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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根据公司处置方案,如果方案中载明分公司注销的,应当在公司合并、分立前办理分公司注销登记。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做好公司合并分立登记支持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工商企字226号 (七)支持分公司办理隶属关系变更。因合并而解散或者分立的公司有分公司的,应当在合并协议、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中载明其分公司的处置方案。 处置方案中载明分公司归属于存续或者新设的公司的,可以按照分公司名称变更程序办理分公司隶属关系的变更登记。
1、两家公司合并步骤:合并后存续公司应办理变更登记,解散公司应办理注销登记。 2、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它只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其财产实际为总公司所有),因此不是公司合并的问题(合并至少得两个公司)。 可以先将分公司注销。先由总公司做出分公司撤销的决议,总公司应当自决议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分公司注销后,申请住所变更登记。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法律依据《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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