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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去年相比,现行北京产假主要是取消了晚育假,增加了生育奖励假。 2、北京陪产假从去年的7天增至15天。 3、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
正常产假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最多可休128天。法律规定:《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法》第十条女职工的产假不得少于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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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符合生育政策的女性将享受到国家规定产假98天加上30天奖励假,一共为128天。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个月至三个月。
1、基本产假12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符合北京相关政策的,产假可再增加1-3个月,最长为7个月产假)。 2、难产的可增加产假15天。 3、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给予15天的产假。 4、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5、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女职工产假不得少于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爱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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