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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务承担是指什么 所谓的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部分移转给第三...
债务承担合同的效力,在于第三人加入债权债务关系,承担约定的债务;新的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的抗辩。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规定,第三人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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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承担合同的效力,在于第三人加入债权债务关系,承担约定的债务;新的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的抗辩。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规定,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第五百五十三条规定,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负债会产生以下效果: 1、免责债务承担,原债务脱离债务关系,免责债务承担(免责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 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债务人;原债务人脱离债务关系,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 之后,如果第三人不履行债务义务,债权人不得要求原债务人承担债务,只能要求第三人承担债务不履行的损害赔偿责任或者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原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偿还能力不承担保证责任。 二、并存债务承担,第三人加入债务关系,与原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并存债务承担(并存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不脱离债务关系; 第三人加入债务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加入债务关系,成为新的债务人,与原债务人共同对债权人承担债务,但当事人约定按份承担债务时,按其约定。 第三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也可以请求原债务人履行债务。
债务承担又称合同义务的转让,是指不改变合同的内容,债务人将其合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债务承担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债务人;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债务有关的从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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