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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工在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不可以要求雇主承担赔偿的,雇佣关系不等同...
通常,发生交通事故后,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赔偿,超出部分由事故当事人按照过错比例承担。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包括超出赔偿总额和分项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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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费是指事故伤残者就医配置残疾用具参加处理事故等活动实际必需的车船票费。其他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交通费用及受害人本人及其亲属参加事故处理的交通费用,应予赔偿。下面由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 交通事故交通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1、交通费一般以送医院就诊,检查治疗和转院治疗过程实际的交通费结合交通条件而定。主要包括必要的车船费,抬搬费,急救费等,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 2、交通费赔偿标准,按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的最低标准计算,乘坐公共交通车辆、火车硬座,轮船三等舱以下的普通交通工具。 3、但认为特殊情况。伤情严重,行动困难确实需要且受害人有合理说明的,可以乘座救护车、出租车及软座、卧铺火车,但支付应以正式凭证(票据)为依据。的可乘坐救护车、出租车、火车软卧、轮船二等舱。 4、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索赔交通损失费时,有人随意开价,有的则是当时忘记保留发票,事后用连号发票充数,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不相符。当事人只有保留有效证据,法院才容易确认。 5、交通费支出的范围:1)、受伤后送到医院时的交通费用;2)、是在转院治疗或者到外地治疗时支出的交通费;3)、参加救护的人员的交通费;4)、护理人员的交通费。 附:相关法律的司法解释关于交通食宿费的规定 1.《工伤保险条例》 第29条第4款后半句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第9项交通费:按照患难与共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第10项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2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 第23条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人本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1款第10项交通费:是指救治触电受害人实际必需的合理交通费用,包括必须转院治疗所必需的交通费。 第11项住宿费:是指受害人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也不能住在家里确需就地住宿的费用,其数额参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 第2款当事人的亲友参加处理触电事故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参照第一款的有关规定计算,但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3人。 交通费,相信大家可以经常看到一些案例中会有相关交通费的诉讼费用请求,从上文中可知,交通费是指必要的支出费用,包括抢救伤患的出租车费用,转院所需的费用或者是相关的医护人员的费用等等,详情请看上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对交通事故受害人的赔偿应当分为两部分: 一、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保险公司赔偿不足部分或机动车未参加保险的,应当由机动车驾驶人、车辆的所有人及其挂靠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理赔程序: 1、被保险人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2、及时告知保险公司人员伤亡情况; 3、根据相应的票据、凭证进行理赔; 4、后续的赔偿费用可以一并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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