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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延迟交货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延迟履行违约金。合同未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五...
一、出卖人交货期限的确定应遵循如下规则 1、双方当事人约定交货期限的出卖人应按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同时出卖人可以再该交货期间内的任何时间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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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的情况要看合同详细文本,没有文本无法准确判定是谁违约。 2.按照你说的情况对方迟延交房已经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至于价格当时是怎样约定的?这是一个重要环节,关键是看合同 4.
如果是因为卖方的原因导致迟迟不交房,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因为卖方没有房产证,导致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达到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根本违约标准的(即迟延履行合同义务超过一定时限的、或者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等),你可以行使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要求卖方协助解除监管,并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如果卖方的行为,尚未处在“已经违约、但未达到根本违约”的状况,建议你先发履约催告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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