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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的房屋出现明显的质量问题,但是签了合同,还没有收房,怎么办

2022-03-06
房屋质量问题该如何处理,遇到房屋质量问题怎么办?(一)处理房屋质量问题的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销售商品住宅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作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二)保修期内的房屋质量问题。如果收房时或者在保修期内出现如出现房屋漏水、墙体渗水、线路故障、上下水管道阻塞等非因不可抗力或非因己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时,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维修,直到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开发商不得向业主另行收费,由于质量问题给业主造成的损失,开发商也应承担赔偿责任。(三)保修期外的房屋质量问题。如已过了法定的保修期,才出现上述的质量问题,买房人可以联系开发商也可以联系物业管理公司上门维修,这时候开发商与物业管理公司都没有法定的维修义务,买房人要交纳一定数量的维修费用。需要说明的是以上所说的质量问题仅指套内建筑质量问题,公用建筑的质量问题保修期内由开发商负责免费维修,保修期过后由物业管理公司在业主委员会的监督之下从大件维修基金中支款维修。另外,如果不是以上所说的普通房屋质量问题,例如开发商无视广大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进行施工建设,导致房屋地基不牢、下沉,墙体倾斜、裂缝等严重质量问题,业主可以拒绝接受房屋或者解除合同并向发展商退房并要求赔偿损失。最后,出现了房屋质量问题,责任人是与自己签订购房合同的开发商。业主应采取主动积极的态度,与开发商协商。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业主可以向消费者协会、建委等部门投诉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这里提醒大家,物业管理公司基于与业主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向业主收取物管费用,有义务对小区进行综合管理,但如据此而要求物业管理公司承担应由开发商承担的保修义务,是不公平的,也是违反合同的。为避免出现质量问题,建议消费者在买房时选择资信良好的开发商,并且对开发商已建楼盘质量以及承建商资质做一番全面了解,将风险控制在前期。入住之前也应该向发展商要求出具《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确定该楼已验收合格,并且与购房合同一致,再签署入住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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