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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的赔偿权利人。2、死亡赔偿的分割不同于遗产的分配。在分配过程中,应扣除这些已经花费的费用,优先考虑被抚养人的权利。剩余...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受害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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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妻子的死亡赔偿金,在法律上不属于遗产,但是司法实践中一般也是按照遗产的形式来进行分割的。该赔偿金原则应当由妻子的父母、妻子的配偶、妻子的女子平均分割(按人头来分)。 二、孩子的因事故所花费的费用及获得的赔偿,与妻子的赔偿金是两个法律关系,妻子去世,丈夫成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应当由丈夫向肇事方及保险公司主张权利,得到的赔偿属于孩子所有,由监护为了被监护人利益代为行使。 三、节哀。
死亡赔偿不是死者的生前财产,因此不属于遗产,也不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其中的丧葬费和亲属奔丧等其它杂项支出,应当是分配给实际支出人的;被抚养人抚养费,本来就是以被抚养人的名义获得的,应当分配给被抚养人;只有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赔偿(如果有的话),因为他并非是对死者自身的赔偿,而是对死者近亲属的赔偿,因此应该对其近亲属均进行补偿。分配的话首先是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参照遗产的分配原则进行分配,父母、配偶、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一顺位继承人原则上均分
丈夫的死亡赔偿金应该作为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划分,父母,子女和妻子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没有特殊情况一般予以均分,即有多少第一顺序继承人,就分多少份,而不是妻子分三分之一,未成年子女的份额可以由妻子代为主张,另外死亡赔偿金中包括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这个要单独出来,不能分割,如果有子女,而且妻子改嫁没有打算带着孩子,那么这个钱可以由孩子的爷爷奶奶主张。具体说来,钱可以由赔偿人交给近亲属,具体划分由继承人按照各自的份额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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