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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申请变更登记需要以下文件: 1、公司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变更登记事项的决议或决定; 二、变更登记申请书; 3、与变更有关的证明材料; ...
北京市XX公司登记注册,应提交的文件、证件有哪些《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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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报告; 2、公司的法人资格证明(母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6、董事会决议(全体董事签名); 7、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命书; 8、母公司章程复印件; 9、营业场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申请房屋登记,申请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登记材料。申请登记材料应当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经有关机关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申请人应当对申请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房屋登记。 2、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房屋登记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1)因合法建造房屋取得房屋权利; (2)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 (3)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 (4)有本办法所列变更登记情形之一; (5)房屋灭失; (6)权利人放弃房屋权利;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借给(无偿提供)他人使用房屋为经营场所,提交产权方的证明及产权证复印件;租赁市场作为经营场所,提交租赁合同及出租方的营业执照和市场登记复印件;以租赁使用房屋为经营场所的,应当依照《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提交经区、县级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注: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2、《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的复印件均需持原件到登记部门核对,不能提交原件的(身份证、计生证、许可证等除外),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3、分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准予设立登记后,公司应当在30日内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该分公司的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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