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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款支付起算时间的规定: 1、承包方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约定期限内提交竣工结算文件; 2、发包方应当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的约定期...
工程款支付的起算时间,根据《建筑法》第十八条规定,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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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支付的起算时间,根据《建筑法》第十八条规定,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工程款支付的起算时间,根据《建筑法》第十八条规定,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工程支付时间纠纷是最常见的问题之一,如何确定工程支付时间纠纷中的正确时间点?《建筑工程施工承包与承包价格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应按下列规定竣工结算:第一,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约定期限内提交竣工结算文件。第二,承包人应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的约定期限内回答。逾期未回复的,竣工结算文件视为认可。三、发包方对竣工结算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答复期内向承包方提出,并可以在提出之日起的约定期限内与承包方协商。四、发包方在协商期内未与承包方协商或者经协商未能与承包方达成协议的,应当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竣工结算审核。第五、发包方应当在协商期满后的约定期限内向承包方提出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竣工结算审核意见。如果发包双方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上述事项的期限,可以认为其约定期限为2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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