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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员、工龄计算方法1、转业、复员、军人,由国家分配或被招收到国家机关的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其军龄应与参加工作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连续([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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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连续工作一年的员工每月工作年数为¥50元。2、在本公司连续工作2年以上的员工每月工作年数为¥100元。3、在本公司连续工作3年的员工每月工作年数为¥150元。4、在本公司连续工作4年员工每月工作年数为¥180元。5、以此类推,之后在本公司工作每年增加一年,每月工作年数的工资相应增加¥30元整。累计十年的限制。6、员工连续休假超过15天或年内累计休假超过30天的,取消工作年数据新员工的待遇执行,重新计算工作年数(社长特别认可的除外)。7、员工退休后复职,取消原来的工作年数,根据新的进公司时间重新计算工作年数。8、试用期内不计算工龄。
一、退伍、复员、转业军人的军龄是否作为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第37条以及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随用人单位改革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意见》国发〔1993〕54号第5条规定,军队退伍、复员、转业军人的军龄,计算为接收安置单位的连续工龄。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规定,经济补偿金按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发。《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因此,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计发法定的经济补偿金时,退伍、转业军人的军龄应当计算为“本单位工作年限”。对此,各用人单位在招录退伍、复员、转业军人时应注意,上述人员此前的军龄是要算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的,到时在计算经济补偿金、病假期限、年假期限、解雇保护等事项时得应多考虑一点劳动用工成本的。二、退伍军人养老补贴养老金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以供因年老或疾病失去劳动能力的人作为生活来源由失去劳动收入者定期领取。根据国家既定政策,退伍军人可享受一定数量的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含制度实施时60周岁以上的人员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复员退伍军人享受四部分养老金,而且其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账户化。其中,基础养老金按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当年当地的统一标准发给。在个人账户养老金方面,复员退伍军人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账户化。以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待遇当年当地平均缴费额加上政府缴费补贴为基数,乘以其军龄不满1年按1年算计算账户化额度,该额度计入个人账户储存额。复员退伍军人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在缴费年限养老金方面,相关部门指出,复员退伍军人的缴费年限为军龄与其个人实际缴费年限之和。此外,复员退伍军人在享受上述三部分养老金待遇的同时,还享有优待养老金。每人每月再加发40元优待养老金。三、工龄计算的方法1、连续计算法,也叫工龄连续计算。例如,某职工从甲单位调到乙单位工作,其在甲、乙两个单位的工作时间应不间断地计算为连续工龄。如果职工被错误处理,后经复查、平反,其受错误处理的时间可与错误处理前连续计算工龄的时间和平反后的工作时间,连续计算为连续工龄。2、合并计算法,也叫合并计算连续工龄。是指职工的工作经历中,一般非本人主观原因间断了一段时间,把这段间断的时间扣除,间断前后两段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如精简退职的工人和职员,退职前和重新参加工作后的连续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3、工龄折算法。从事特殊工种和特殊工作环境工作的工人,连续工龄可进行折算。如井下矿工或固定在华氏32度以下的低温工作场所或在华氏100度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工作的职工,计算其连续工龄时,每在此种场所工作一年,可作一年零三个月计算。在提炼或制造铅、汞、砒、磷、酸的工业中以及化学、兵工等工业中,直接从事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在计算其连续工龄时,每从事此种工作一年,作一年零六个月计算。
、复员、工龄计算方法1、转业、复员、军人,由国家分配或被招收到国家机关的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其军龄应与参加工作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连续([63]中劳薪便字第260号)。2、退伍的义务兵的军龄计算,其时间从县办公室(或人武部)批准入伍之日起计算(劳人险函[82]16号)。3、复员、退伍军人,回农村参加一般农业生产后,又到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时,其军龄应与参加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之后的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在农村参加农业生产的时间不能计算工龄([63]中劳薪便字第260号)。4、在职人员(包括学徒工和集体所有制职工)参军、转业、复员、退伍到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后,其参军前的工龄、军龄和转业、复员、退伍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时间,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5、被判刑后开除军籍的复员退伍人员,刑满释放后参加工作的,其工龄从重新参加工作时算起。判刑后保留军籍的,可将服刑前后的军龄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劳人险函[1986]33号)。6、义务兵退伍后,在其等待分配工作的时间与军龄应计算连续工龄(国发[78]106号)。7、应征入伍,复员转业后又参加工作的,其工龄计算问题,按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局劳人险退[1982]32号文件执行,可将其参军前最后一次在全民所有制单位当临时工、合同工的时间、服的军龄和复员、转业后在全民所有制单位工作的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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