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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补偿合同条款主要包括: 1、被拆迁人基本信息; 2、补偿方式、金额及支付期限; 3、搬迁期限; 4、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权利义务...
1、拆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所地、通讯地址等基本情况。 2、拆除房屋的有关情况,包括房屋的座落地点、结构、楼层、面积、质量、间数以及附属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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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订立拆迁补偿协议的主体是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 首先,让我们确定一下被拆迁人的范围有哪些 由于被拆迁房屋分为私有房屋和公有房屋,所以当拆迁对象为私有房屋时,拆迁人应当与房屋所有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当拆迁对象为公有房屋时,拆迁人则应当与房屋使用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此外,当房屋拆迁的对象为租赁房屋时,所涉人员范围较复杂,拆迁人应当与房屋所有权人和房屋承租人共同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其次,房屋征收部门的主体可以是谁 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是事先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部门。 那么,居委会可以作为行为主体参与房屋拆迁吗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从我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和第三条列明的居民委员会的任务“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二)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三)调解民间纠纷; (四)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五)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六)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来看,居委会不属于政府下属部门,其职能也不包括房屋征收拆迁。 加之,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属于行政合同。因为,它是政府为了实现公共利益,利用自身相应特权与被征收人协议,双方的地位不平等,且遵循的是行政规则。 综上,作为群众自治组织的居委会不能和被征收人签订征收安置补偿协议。
目前大家不太清楚安置房买卖协议的主要内容有哪些,整理了相关资料提供参考安置房买卖协议书内容一:房屋的基本情况出卖人拆迁安置房屋座落在泉州大桥南片区海丝景城小区3-00-000室,安置房屋面积为80.98平方米,公共部位共有分摊建筑面积为14.4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现尚未办理产权证。安置房买卖协议书内容二:付款时间与方式本合同签署后买受人应将购房款贰拾伍万壹千元整(251000元)交付给出卖人,该款在签订合同当日支付。余款叁万元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后三日内付清。出卖人的银行帐户:开户行建行,户名: 000,账号622000000000000000000000。买受人可现金支付给出卖人也可将购房款存入出卖人上述的帐户。安置房买卖协议书内容三:房屋交付 1、本合同签署后,出卖人应将所持有的《安置协议书》原件交由买受人保管 2、出卖人应在通知交房后五日内,将约定买卖的房屋及其附带的钥匙全部交付给买受人,由买受人所有。安置房买卖协议书内容四:违约责任条款 1、买受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内将房款交付给出卖人,逾期达到一个月的,出卖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买受人并承担逾期付款的购房款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2、出卖人在交房后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带的钥匙全部交付给买受人的,视为出卖人违约,出卖人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给买受人。 3、出卖人在接到办理房屋产权通知后逾期10日不去相应机构办理产权证和土地证的,视为出卖人对买受人的违约,出卖人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给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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