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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二手房时,买房以漏水为由拒绝收房,责任归属何方?

2024-11-06
根据合同中的约定,出卖方必须保证交付的标的商品或服务的品质符合规定。如果出卖方已经提前提供了关于标的物品质的详细说明,那么所交付的产品也应满足这些描述的品质要求。针对本案例,如果发现房屋存在漏水问题,不符合合同中约定的品质要求,买方有权利拒绝接受房屋并提出退房要求。如果商品或服务的品质与约定不符,那么按照买卖双方事先达成的协议,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合同中未就违约责任进行具体约定,或者约定内容不够清晰明确,则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确定责任归属。在这种情况下,受损方有权根据标的物的特性及实际损失程度,合理地选择要求对方承担维修、替换、重新制作、退货、降低价格或支付赔偿金等形式的违约责任。综上所述,由于房屋漏水问题严重影响到其品质,买方有权要求出卖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有权向出卖方提出索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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