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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装修噪音扰民可以向当地环保部门进行投诉或向当地城市管理部门协商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
装修噪音扰民可以向当地的市环保局举报投诉也可以直接拨打电话匿名举报,还可以向当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另外也可以向当地的城管部门举报投诉,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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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居民对周边噪音进行投诉时,市政府的投诉受理中心会根据噪音的种类,把投诉件根据职责来转交给各个相关的主管部门,而相关部门就会根据自己的工作职责来对噪音进行查处。 2、假如是室内装修活动所发出的噪音、广场高音喇叭、叫卖等噪音,都是由公安机关为主来进行管理的。 3、归市公安局管理的噪音具体包括: (1)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是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商业经营活动 (2)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发出的噪音 (3)家用电器、乐器或者是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发出的噪音 (4)室内装修活动发出的噪音 4、归市城管局管理的噪音具体包括: (1)文化娱乐业、饮食服务业、商业企业作业和使用空调、冷却塔等产生的噪声污染 (2)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 5、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并且有权利对造成噪音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6、如果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音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处分,如果警告后不改正的,那么就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47条规定,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在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工作日的12时到14时、18时到次日的8时,禁止在已经完工并且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带有噪音的装修; 如果在其他时间进行装修,也应当适当采取噪音恐控制,减少对附近居民的影响。
1、在2007年开始实施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中,对于居民小区内的噪音污染有着明确的规定。“第三十八条:18时至次日8时,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不得进行可能产生噪声的室内装修活动。在其他时间内进行室内装修作业的,应当采取噪声控制措施,避免对周围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2、《条例》中还包括“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各类扬声器、音响器材时,应当控制音量,不得产生扰民噪声”的规定。 3、如居民在小区内感觉受到了噪音污染的干扰,首先可以向物业公司反映,让物业公司出面协调解决,因为《条例》中明确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行为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如果物业公司沟通协调无果,业主可自行拨打12369向环保部门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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