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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房屋拆迁纠纷的处理方式 1、行政裁决 对拆迁人与被拆迁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补...
房屋就可以依法的拆除,双方可以按约定的来进行赔偿,一般可以进行产权调换,也可以作价补偿;拆迁方与被拆迁方只要协商好之后就可以签订补偿协议,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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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拆迁人无法就拆迁协议与征收部门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找有关部门进行协商。如果房屋征收部门不按照拆迁协议办理,被征收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去法院提起行诉讼。
首先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6条的规定,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在未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之前,法院不受理此类因拆迁补偿安置而引发的民事诉讼。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裁决出来之后,如果被拆迁人对该裁决仍然不满意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未能达成补偿协议而强制拆迁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一)行政裁决 对拆迁人与被拆迁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拆迁条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的内容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二)依法起诉 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60日内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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