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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不可能会补判决书,如果你要法院出判决书,确定房屋归你,那还得起诉,这样的话就表明房屋发生争议,而又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理论上来说属于夫...
关于离婚时分割财产判决书实物分割。即财物可以分割的情况下,在不影响其财产的使用和用途的前提下,对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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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就是符合申请再审的条件: 1、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离婚调解协议中财产分割问题违反了自愿原则及调解协议内容违法的,当事人可以就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如果涉及调解中已分割的财产,人民法院应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应立案审理;如涉及调解书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应另行起诉。 2、当事人就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的,如涉及判决中已分割的财产,人民法院应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应立案审理;如涉及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判、裁定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是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人民法院对于不能满足上述条件的再审申请予以驳回。对于没有分割过的财产要求在当事人发现此财产的两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超过此期限的法院会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法院对离婚案件作出判决后,判决书中涉及到的财产分割,要在判决书生效后,到期前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作价补偿。即由夫妻一方取得财物,根据财物的价值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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