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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产假假期天数: ①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②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③晚育假增加15天; ④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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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15天产假的怀孕不到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的怀孕4个月流产的,难以享受42天产假的,增加产假15天的多胞胎生育的,每个婴儿生育1个,增加产假15天。
针对小产假生育津贴是多少天这个问题:必须享受的休假 产假:98天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计划生育休假并不是单独指女职工产假,而包含了婚假、女职工产假、宫内放节育环、取节育环、计划生育人流及引产多种假期,而女性职工视情况可依法享有假期。 产假规定如下: 一、产假天数如下: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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