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异地收拘的被拘留人,拘留决定机关要求带回原地执行的,拘留所凭拘留决定机关的法律文书或者公函,按照本办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向拘留决定机关移交被拘...
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决定机关决定对其停止执行拘留的,或者拘留决定机关决定对其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拘留所应当核实其身份,查验有关法律文书,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被拘留人遇有参加升学考试、子女出生或者近亲属病危、死亡等情形的,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提出请假出所的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拘留所接到被拘留人请假出所申请后,应当立即提出审核意见,填写被拘留人请假出所审批表,报拘留决定机关审批。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在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12小时以内作出是否准予请假出所的决定。拘留决定机关批准请假出所的,拘留所发给被拘留人请假出所证明,安排被拘留人出所。准假出所的时间一般不超过7天。被拘留人请假出所的时间不计入拘留期限。
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
对下列人员的拘留在拘留所执行:(一)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给予处罚的人;(二)被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拘留的人;(三)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现场性质拘留的人。被公安机关依法决定拘留审查的人,以及被依法决定、判处或者被依法决定遣送出境但不能立即执行的人,可以在拘留所拘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97人已浏览
964人已浏览
194人已浏览
2,29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