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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六、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
1、违法的,或者是故意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一般都是无效的。2、《》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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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民间借贷无效:取得金融机构贷款转贷而订立的贷款合同;以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而订立的贷款合同;不合格贷款人以营利为目的向公众提供贷款而订立的贷款合同;以及一方知道对方贷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而与对方订立的贷款合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民间借贷合同是无效的: 1、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2、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3、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4、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6、违背公序良俗的。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非金融机构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一方将一定数量的金钱包括国库券等无记名的有价证券转移给另一方,另一方到期返还借款并按约定支付利息的民事法律行为。民间借贷是一种直接融资渠道,也是民间资本的一种投资渠道,是民间金融的一种形式。随着金融市场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民间借贷关系将会更趋规范,市场也更趋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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