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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贷有没有法律依据?答案是否定的。针对层出不穷的校园贷乱象,教育部曾先后两次发文要求银监会等相关部门做好对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和整治,但实际效果并不明显,因“校园贷”所引发的校园极端案件有增无减。2017年6月28日,中国银监会、教育部以及人力资源部三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现阶段一律暂停网贷机构开展在校大学生网贷业务,“校园贷”因此被暂时叫停。强监管下,“校园贷”看似恢复了平静,实则江面之下,暗流涌动,变相的“整形贷”、“颜值贷”、“培训贷”接连浮出水面。2017年12月1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再次声明小额借贷企业不得为在校学生、无还款来源或不具备还款能力的借款人提供借贷撮合业务。从学理上而言,“校园贷”被禁止的合法性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资质风险 网贷不同于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是“净资本”管理,无论是银行还是信托公司都要有自己的注册资本,其注册资本少则几个亿,多则十几个亿甚至几十个亿,且注册资本不是用来经营的,而是一种担保、是一种“门槛”。但由于网贷公司门槛低,政府尚没有出台指导性意见,平台软件几千到几万都可以买到,很多在民间借贷欠款很多的人,买了个平台虚拟借款人、虚拟抵押物品,以高利率吸引投资人投资。高利率一般都是年利息最少为30%,个别平台达到了50%到70%. 2、管理风险 P2P网络借贷看似简单,其实是一个比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都要复杂的模式。P2P网贷属于新兴产业,是金融行业的创新模式,其发展历程不过几年,市场并没有达到成熟的地步。很多投资人及借款人都没有正确对待这种金融产品,只是冲着高收益而去,而资金需求者则奔着套现而去。作为网贷公司本身,由于开设的初衷只是为了牟利,其组织架构中缺乏专业的信贷风险管理人员,不具备贷款风险管理的知识、资质,因此很难把握和处理好平台运营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产生大量的坏账,最终只能倒闭。 3、资金风险 关注一家P2P网贷平台,投资人的资金流向也是至关重要的。不少网贷平台不仅没有采取第三方资金管理平台,还可以动用投资人的资金,特别是一些网贷平台老总自己从平台借款几千万,用于企业经营,达到自借自用,风险无人控制也无人承担,其背后隐藏着巨大的资金风险只能落在投资人的头上,这也是成为不少平台能出现跑路的原因。而目前最为安全的做法则是将投资人的资金置于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监管,作为平台要严控其动用投资人资金,唯有这样才能给投资人的资金增加保障。
校园贷是指在校学生向各类借贷平台借钱的行为。 2016年4月,教育部与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高校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和实时预警机制,同时,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应对处置机制。[1] 2016年8月24日,银监会亦明确提出用“停、移、整、教、引”五字方针,整改校园贷问题。 2017年9月6日,教育部发布明确“取缔校园贷款业务,任何网络贷款机构都不允许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2] 2018年2月28日,广东金融办发布《关于贯彻落实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自2018年3月26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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