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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失踪或下落不明,另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公告送达后,被告仍未找到,就要缺席判决。但判决结果并不是一定要判决离婚,人民法院还要审查夫妻感...
一方失踪的,可以起诉离婚,但是前提是需要进行宣告人口失踪。 宣告失踪应当是被申请人失踪之日起满2年,因此只有在被告失踪满2年起可以申请宣告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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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被宣告失踪是一种客观存在的法律事实,是指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下落不明达到一定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判决宣告该公民为失踪人。申请宣告公民失踪的条件:一是该公民离开最后住所地后下落不明;二是该公民下落不明的时间必须满2年。下落不明人的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受理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后,必须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夫妻一方下落不明的事实说明夫妻生活已中断2年以上,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因一方失踪而没有履行,这种时空的间隔必然会影响到夫妻感情。在这样的处境下,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经法院单方面调解无效,应视为感情破裂,判决准予离婚。法院受理后是否要公告查找,是否要在公告期届满后下落不明的一方未应诉的情况下,才能作出判决,婚姻法未对此作出具体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2)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第84条的规定,送货人下落不明,或者不能用本节规定的其他送货方式送货的,公告送货。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 (3)在法院规定的开庭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也就是说,不宣布失踪或死亡,也可以起诉离婚,也可以判决离婚。
一方失踪或者下落不明,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法律文书通过公告方式送达。公告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只审理判决离婚事宜,而对夫妻共同财产既不做审查,也不做判决。 2、对财产做出明确判决,对下落不明当事人所享有的部分作为子女抚养费判给主张离婚的当事人一方。 3、只对财产进行简单审查,主要是根据原告的陈述来确认,而不做具体核实,也不做分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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