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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欠条和劳动合同到起诉主张工资的,如果不涉及劳动纠纷的,法院会受理。一、劳动者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
拖欠工资的劳动争议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非有欠条)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搜集相关证据并采取以下措施:【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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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有书面的情况下,可以向起诉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二、在用人单位且未有书面欠条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三、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碰到拖欠工资等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时,千万不能采取爬楼、堵路等过激行为和暴力等手段,一定要依靠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否则,一时冲动不但于事无补,还有可能因触犯刑律被追究责任。其实除了向法院起诉以外,劳动者还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监察投诉; 2、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单位拖欠工资属于劳动争议,劳动者依法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法》第八十二条对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作出了具体规定,即“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争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据此,你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仲裁。 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条规定:“拖欠工资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时劳动关系仍然存续,用人单位以劳动者申请仲裁超过六十日为由主张不再支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劳动者已经收到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的除外。”据此,虽然现在距离劳动争议的发生已超过六十日,但该争议是拖欠工资争议,你与单位的劳动关系是否存续就成为您主张能否得到支持的关键。 可以去劳动部门投诉,也可以通过媒体爆光,也可以直接到省级的信访办公室信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6年10月1日施行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6〕6号)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由此可见,如果申请的支付令一旦因用人单位提出书面异议而失效,只要劳动者手里有欠条,就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不用在此前先去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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