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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问题建议咨询当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因各地政策差异,无法做出详细解答。...
首先要明确社长不是法人代表,村委会本身就不是法人;其次,社长的做法明显违法,他无权代表村委会卖地。建议你们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村长与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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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限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借于非乡下建设乡村土地虽然隶属村集体所有,但村委会只能在不改变土地用途并征得村集体认可的前提下,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对土地使用权进行流转。村委会、村民大会都无权越过法律限定,自由处置村集体土地。1、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依法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的方式对外发包,但不能买卖用于非农业建设。2、我国对土地用途作了非常明确而严格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规定土地用途,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8条也将“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集体土地。3、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淮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百等方式承包。
家把批准宅基地使用权的工作交给了县政府的国土局,让拍卖公司拍卖是不理智的做法,劳民伤财,不经过批准之前怎么倒腾也不是该家庭的,最多是得到了审批机会,太不应该了
不合法。村集体没有征收权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征用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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