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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虽然你已取得了房屋所有权,但如果对方能证明你非善意第三人,此物权变更登记有可能被撤销; 2、至于赠与合同,如果明确你爷爷将他所有的房产部...
如果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房屋中的一半应当由爷爷和奶奶的两个儿子平均继承,也就是说,现在房屋中有爷爷和两个儿子三个人的份额,他们三人是共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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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是有四个孩子么,留给那个孙子啊? 应该可以,但是必须立遗嘱。 1、立一份遗嘱,需要找2个见证人(可以找律师见证,也可以找其他公民见证),遗嘱由爷爷和见证人均签字。这样等爷爷过世后房子就应分到孙子名下了。 2、现在完全可以办理一下房产赠与手续。写份赠与合同,为保险起见,可以去公证处进行公证,由爷爷现在就将房产直接过户给孙子。房子就是孙子的个人财产了。
写遗书要写上签名,还要按手印。但建议还是到公证处去公证一下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
需要您爷爷奶奶同意,一起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过户手续。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二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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