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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自然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2、非企业性单位和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自行选择是否按小规...
对于我国的小规模纳税人,其所应当适用的应纳税额应当按照销售额乘以征收率的方式进行计算。根据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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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45号公告的规定,2018年起陆续实施的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包括以下三点主要内容:1、推行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简称。从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的新系统发行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代码对应的简称自动显示并印刷在发票的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中。2、扩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发行增值税专用发票试验范围。3、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
1、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2、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以销售额作为判定标准,具体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自然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2、非企业性单位和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自行选择是否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3、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的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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