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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进行协议离婚的方式是:首先,夫妻双方都是自愿离婚的,协商一致;然后,夫妻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协议需要载明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
夫妻双方办理协议离婚的法定程序: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双方需要经过离婚冷静期后的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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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协议离婚的流程: 1、夫妻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婚姻登记员讲明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 3、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夫妻户口不在同一地方的,当事人可以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一)关于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且军人一方要求的军内调解和出证程序。它分两种情况: 1、军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进行调解,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并经对方同意,政治机关方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双方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离婚登记。 2、如军人一方坚持离婚,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部队可商请对方所在单位或地方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政治机关出具证明,由当事人向提出离婚诉讼。这里需要注意两点:一是这里的“调解”是“视情况”和“可商请”,都不是“必须”或“应当”,即这种情形下的军内调解不是必经程序。二是第一种情况是政治机关方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即这个证明是同意离婚的证明;而第二种情况是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即这个证明不是同意离婚的证明,而是关于调解状况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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