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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立合资企业的条件应在中国境内设立合资企业,促进中国经济发展和科技水平提高,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国家鼓励、允许、限制或禁止设立合资...
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程序如下: 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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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营企业办理开业登记,应当在收到审批机关发给的批准证书后规定期限内,持批准证书、合同、章程、场地使用文件等,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登记主管机关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登记事项主要包括: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投资总额、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营业期限、分支机构、股东姓名或名称等。合营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即为该合营企业的成立日期,凭借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资企业即可刻制印章、开设银行账号、办理税务和财产登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在中国境内设立合营企业,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审查批准。批准后,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给批准证书。 凡具备下列条件的,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 (一)投资总额在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审批权限以内,中国合营者的资金来源已经落实的; (二)不需要国家增拨原材料,不影响燃料、动力、交通运输、外贸出口配额等方面的全国平衡的。 依照前款批准设立的合营企业,应当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备案。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以下统称审批机构。 申请设立合营企业,由中外合营者共同向审批机构报送下列文件: (一)设立合营企业的申请书; (二)合营各方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由合营各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合营企业协议、合同和章程; (四)由合营各方委派的合营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人选名单; (五)审批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 前款所列文件必须用中文书写,其中第(二)、(三)、(四)项文件可以同时用合营各方商定的一种外文书写。两种文字书写的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审批机构发现报送的文件有不当之处的,应当要求限期修改。
一、除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程序流程图: 第一种,企业名称预核准(市场监管局窗口)—通过综合管理系统,在线填报和提交《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申报表》及相关文件备案(商务局窗口领取回执)—办理营业执照(市场监管局窗口)。 第二种,企业名称预核准(市场监管局窗口)—办理营业执照(市场监管局窗口)—通过综合管理系统,在线填报和提交《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申报表》及相关文件备案(商务局窗口领取回执)。 想第一种与第二种不分先后顺序。 二、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流程图: 企业名称预核准(市场监管局窗口)—相关部门办理前置手续—商务局窗口受理初审转报省厅批准发证—办理营业执照(市场监管局窗口)。
一、申报程序 外商独资企业投资者或其授权代理人提出申请报告——关于申请设立外资企业的书面答复(管委会)——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工商局)——报送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外资企业章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材料——关于章程、可行性报告、董事会名单的批复(管委会)——领取企业代码(技术监督局)——领取批准证书(管委会)——领取营业执照(工商局) 二、申报材料 1、外商独资企业设立程序需要设立企业提供申请书(原件,一式四份); 2、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一式二份); 3、外资企业章程(原件,一式二份); 4、外资企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名单(原件,一式二份); 5、外国投资者的工商登记证明文件(中英文,复印件,一式四份)、资信证明文件(中英文,复印件,一式二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中英文,复印件,一式二份); 6、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及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一式二份); 7、需要进口的物资清单; 8、其他需要报送的文件。 (两个或两个以上外国投资者共同申请设立外资企业,应报送其签订的合同副本) 备注 1、外国投资者以人民币出资,应为其从中国境内举办的其他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的利润,并出具当地外汇管理部门及财税部门的确认意见; 2、外国投资者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价出资的,需报送该项目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的有关资料,包括所有权证书的复印件、有效状况及其技术性能、实用价值、作价的计算根据和标准等,作为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的附件; 3、外国投资者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的,需提供设备清单及商检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4、特殊项目所需的其他文件。 三、工作时限 审核:受理企业申报材料后,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符合审批规定等审批内容的审核,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完成,需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发出审核意见通知书; 转报:限制项目和限额以上项目,经审核符合审批规定,向上级审批部门上报,在二个工作日内完成; 批准:经审核,符合审批规定的项目,在收到上述申报材料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可行性报告、章程及有关附件的审批; 颁发批准证书:企业在取得技术监督局核发的企业代码赋码,批准证书的颁发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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