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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
首先要看房产证上,是否是你们三个人的名字; 如果是,一般来说应按照份额应给予对方当前市值的1/3,计算数额应该5000元/平*120平/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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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初购入的第一套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分割。 2、退休金80万元,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分割;部分是你父亲的个人财产,不得分割。 3、继母的母亲留下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分割。 4、父亲婚前所得的拆迁房是其个人财产,不得分割。 5、给继母的女儿买的车是已赠他人的财产,不发生分割问题。 6、如你父亲转账给你25万元,属于处分个人财产的合法行为,继母无权介入。
其中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离婚分割房产增值,如果该房产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则该增值也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予分割;但如果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则分割房产与增值部分,均按照平均原则分割即可。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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