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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可以?

2022-08-05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符合作废条件,是指同时具有以下情形: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这里所称抄税,是报税前用IC卡或者IC卡和软盘抄取开票数据电文);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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