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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023-04-20 938人已浏览
  • 胡素卫律师

    胡素卫律师

    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房产纠纷、劳动纠纷、合同纠纷、损害赔偿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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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2、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发票开具是指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何种情况下开具发票,基于证明商品和资金所有权转移的需要、进行会计核算的需要和进行税收管理的需要,发票应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由收款方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收款方向付款方开具。
法律依据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第十条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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