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
常见的反担保形式有:1、房产抵押反担保,房产抵押反担保是被担保人或第三人即抵押人以其依法取得房地产证、有完全处分权的房产抵押给保证人的一种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债务担保的范围包括: 1、担保范围:主债权和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2、抵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和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3、质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和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量保证费用和实现质量权利的费用; 4、留置担保范围:主债权和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保管费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设立反担保是一种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必须符合我国民法通则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有效条件。此外,由于反担保的方式为反担保保证、反担保抵押、反担保质押,要求每种反担保方式必须符合担保法规定的各种担保的特殊成立条件。反担保担保人与反担保担保权人应订立反担保合同。如果是在担保合同或主合同中订立了反担保条款的,则必须写明用于担保追偿权的实现,并由反担保担保人签名盖章。反担保合同生效后,反担保设立。反担保合同可以是由主债务人与为主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第三人经过协商达成的反担保协议书,也可以是由主债务人或主债务人委托的第三人以外的个人或单位,向第三人出具的反担保书。根据担保法第15条、第39条、第65条规定,反担保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①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②主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③担保金额;④反担保人的责任、义务;⑤反担保人的违约责任;⑥反担保合同与本担保合同的关系;⑦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担保人向债权人履行担保债务。无论担保人如何履行债务,无论担保人是履行了全部还是部分债务,只要担保人承担了担保责任,就可以享有追偿权。 二、债务人因保证人履行而免责。所谓主债务人免责,是指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因担保人的履行而被消灭,而不是债权债务被消灭。债务人未因担保人担保债务履行而免责的,担保人不享有偿还权。 例如,当债务人因自身清偿行为而免责时,即使担保人履行了担保债务,担保人也不享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担保人只能按照不当得利的规定要求债权人返还。 三、担保人履行担保债务无过错。担保人在担保责任中有过错的,担保人丧失赔偿权。 例如,当债权人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时,担保人应行使主债务人的抗辩权而不行使,导致其承担不应承担的责任。在此范围内,担保人丧失向主债务人追偿的权利。 再比如,保证人在清偿或者其他免责行为后,应当及时通知主债务人,避免主债务人重复履行。如果担保人在履行担保债务后怠于通知主债务人,导致主债务人善意再次履行,担保人也将失去追偿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4人已浏览
227人已浏览
210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