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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的应当是你父母名下的房子?如果你父母都还在,拆迁的安置房就是你父母的,没有继承的问题,房子给谁、给多少都由你父母共同决定。如果你父亲或母...
第五,看来房子属于你和你父亲的,你父亲去世,他所立遗嘱处分的房屋已经被拆迁,2006年安置的新房子又没有重新再立遗嘱,原来的遗嘱不适用新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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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安置权能否继承取决于不同情况: 1、原房屋所有人在拆迁过程中没有死亡,而是在签订补偿协议后死亡,情况不同; 虽然双方签订了协议,但协议是真实有效的,但其效力是一种债务效力。在登记所有权之前,补偿所得的房屋尚未取得物权效力。 但是按原协议办理权属登记显然又不可能,因为原产权人已不能作为房屋所有权的权利主体。 2、原房屋所有人在拆迁前死亡的,因所有权主体灭失,所有权不复存在。根据继承法,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 此时,继承人应先办理房地产继承手续,继承人应与拆迁单位签订补偿协议,然后凭协议办理所有权登记手续。
如果该住房所属土地使用权性质是划拨方式,那么在办理住房继承过户手续时候,需要当事人缴纳土地出让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 第三十七条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四十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安置房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1、有遗嘱的按遗嘱,无遗嘱的父母,子女,配偶均为第一继承人,按人均分。 2、咨询当地公证处。 3、需要的材料:拆迁协议书、安置单、产权注销证明 4、拿到继承公证书以后,办理房产登记时可以直接改为子女(继承人)的名字。 5、和普通房产的继承一样处理。 若属征地拆迁安置房,房屋所有权人死亡,继承人需先至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到市国土局补交出让金,再由继承人带好无锡市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继承权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所有权证配图(由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提供)以及其他登记机构认为需要的有关证明材料至房产登记机构办理房产继承转移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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