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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4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如果对方的户口在当...
一般不可以在外地登记结婚。结婚登记地点应该为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携带证明: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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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离婚的话需要在一方户口所在地或者说办理结婚登记地进行离婚,你的情况是可以通过一方户口所在地通过起诉的形式进行的。不过要慎重。
当事人外地户籍在上海崇明居住满一年,可以申请参加村委会选举。《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规定:第三章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一、公布选民登记日选民登记日前,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发布公告,告知本届村民委员会选举的选民登记日。二、登记对象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告知,本人书面表示不参加选举的,不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子女的,可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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