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 所谓计税余值,是指依照税法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损耗价值以后的余额。其中:...
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 所谓计税余值,是指依照税法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损耗价值以后的余额。其中:...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个人自有的房屋作为营业的,按房产原值计算征收房产税,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占地及院落暂缓缴纳土地使用税。因此你自己建造的房屋,用于营业的还需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而用于居住的则不需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你应该按经营面积和居住面积分摊计算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自建自用房屋,是免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的,但是房产税是不免的。纳税人自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自建成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该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免征税额由纳税人在申报缴纳房产税时自行计算扣除,并在申报表附表或备注栏中作相应说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加强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对《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关于“房屋大修停用在半年以上的,经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审核,在大修期间可免征房产税”的规定作适当修改,取消经税务机关审核的内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1人已浏览
357人已浏览
118人已浏览
28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