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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 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
1、权利证明(房屋产权证、发票等表彰遗嘱人拥有所有权或者他物权的证明材料); 2、遗嘱人的身份证明、户口本; 3、房屋遗嘱的话需要购房协议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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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由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二、办理遗嘱房产继承时,继承人应提交以下资料: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由医院开具或者到当地的卫生所开具;5、被继承人的人事档案存放证明6、被继承人的遗嘱书;7、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8、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果有其他继承人已经逝世,还要提供其他已逝世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及其他已逝世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三、办理继承公证后,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过户需要以下材料:1、房屋所有证2、继承公证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3、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4、继承人申请书.5、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四、以上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虽然基本流程及材料是这样,但是不同的区还是会有一些差异。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遗嘱公证作为公证机构一项基本、传统的业务,其成长历程见证着整个公证行业的发展,遗嘱公证因其自身特殊的发展轨迹,在实务中面临风险也是显而易见,就争论焦点而言,由于遗嘱公证本身是否真实合法、是否为最后有效遗嘱、遗嘱继承公证是否应核实所有法定继承人等原因带来的公证机构与公证遗嘱收益人或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之间的矛盾冲突与纠纷的增加,致使遗嘱公证的风险也随之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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